時間:2013-06-26 來源:法律年鑒社 責任編輯:admin
五、關于人權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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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修改刑事訴訟法、職業病防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監獄法,制定精神衛生法,開展對殘疾人保障法、監獄法實施情況的檢查等,進一步加強了人權保障的法治建設。2012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又發布了中國第二個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計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計劃確定了今后四年中國人權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提出既要尊重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又要堅持從中國的基本國情和實際出發,依法、全面、務實地推進中國的人權事業。
(一)生命權和生存權保障
——生命權。生命權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權,保障公民的生命權是政府最基本的義務。2012年1月28日蘇丹反政府武裝襲擊和劫持了29名中國工人,中國政府開展了積極的營救工作,2月7日,遭劫持的29名工人安全獲救。
——工作權。2月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改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聯合制定《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提出要持續擴大就業規模,調整就業結構,有效控制失業,保持就業局勢穩定,形成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產假待遇。
——住房權。保障公民的住房權是若干年來中國人權保障的一個重要主題。2月6日,國務院召開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談會,強調要在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期開工、質量可靠、如期建成的同時,把確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努力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平等權和受教育權保障
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推進城鎮化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5月22日,衛生部發布《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修訂說明,取消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應調離工作”的規定,在保障乙肝攜帶者的平等就業權方面又前進了一步。
2012年,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義務教育更趨均衡發展,教育資源配置進一步向中西部、農村、邊遠、民族地區和城市薄弱學校傾斜。7月29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綱要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提出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針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權問題,綱要提出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并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8月30日,教育部、發改委、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至2012年底,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了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和高考方案。
(三)健康權保障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若干年來中國政府保障公民健康權的重要舉措。2月13日,中國第一個關于藥品安全的獨立規劃《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公布,提出到“十二五”末,藥品標準和藥品質量大幅提高,藥品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藥品安全保障能力整體接近國際先進水平,藥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滿意度顯著提升。3月23日,國務院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明確“十二五”期間要在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制、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三個方面取得重點突破,到2015年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要降低到30%以下,有效緩解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問題。9月4日,衛生部表示要全面推開尿毒癥等8類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統籌地區將肺癌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通過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銜接,使重特大疾病補償水平達到90%左右。
——食品安全保障。1月30日,中國政府宣布將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進行全面清理,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7月4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中國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用5年左右的時間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大幅度提高食品安全總體水平。8月13日,國務院印發《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推進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全面增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特殊人權主體的權益保障
——殘疾人權益保障。1月19日,《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公布,綱要提出,要縮小殘疾人生活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促進殘疾人與全體公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5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殘疾人保障法執法檢查。7月10日,國務院公布《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強調要創造無障礙環境,保障殘疾人等社會成員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保護。7月26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的意見》,首次在國家層面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入學、就業、住房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明確了見義勇為死亡人員撫恤補助政策。
(五)執法領域的人權保護
2012年4月1日起,《拘留所條例》開始施行,條例規定拘留所應當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不得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縱容他人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人。12月14日,《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發布施行,辦法規定拘留所應當安裝并使用監控錄像等技術防范設備對被拘留人進行實時全方位安全監控,監控錄像資料至少保存15天,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死亡、身體受到傷害可能提起國家賠償要求的,拘留所應當將相關監控錄像資料予以刻錄留存。12月13日,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公安刑事執法的基本任務之一,“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和“嚴禁刑訊逼供”被寫入總則。
(六)社會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2012年5月2日,國務院通過了《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加快城鄉社會保障統籌,擴大社會保障覆蓋范圍,逐步提高保障標準,縮小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差距,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大力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加強社會保障管理與監督。強調社會保障要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讓公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5月16日,國務院通過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基本社會服務,基本醫療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等方面,強調促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增強公共財政保障能力。
(七)人權領域的國際對話與交流
2012年,中國先后與英國、澳大利亞、美國、德國等多個國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領域的對話與交流。通過這些交流活動,中國與這些國家就各自人權領域的新進展、國際人權合作、刑事司法、宗教事業發展、聯合國人權普遍定期審議機制等諸多人權問題交換了意見,增進了相互了解。
1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提交了執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第七、八期合并報告,其中包括香港特區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分別自行撰寫的履約部分。
2月14日,中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訪問美國時表示,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在人權問題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國人口多,區域發展不平衡,在進一步改善民生和人權狀況方面還面臨不少的挑戰,中國政府將繼續從國情出發,堅持以人為本,采取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推動中國人權事業不斷取得新進展。
3月,中國政府啟動了執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六次報告的撰寫工作,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組成的跨部門協調小組,多次就報告內容進行研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