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28 來源:法學教育研究會 責任編輯:xzw
《中國法學教育年刊》由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張文顯教授任主編,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韓大元教授任副主編,是以法學教育研究為主題的學術年刊,也是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的會刊。
在中國法學會的指導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和編輯部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尤其是致力于中國法學教育理論與實踐研究的作者們的支持下,《中國法學教育年刊》創刊號(2012-2013)、第二卷(2014)、第三卷(2015)順利編輯并交付法律出版社出版。年刊旨在通過回顧年度法學教育的動態發展,展示年度法學教育的研究成果,為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學術支撐,同時也為國內外法學教育界相互交流學習搭建學術橋梁。
年刊主要設中國法學教育研究、司法考試與法律職業教育、法學教育與法律文化建設、域外法學教育研究、會議綜述與動態研究等欄目。
中國的法學教育是中國法治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則是法學教育的社會使命。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實施和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必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就為中國法學教育和法學教育研究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同時我們也有責任使中國法學教育研究的事業薪火傳承,基業長青。
我們誠邀您為年刊第四卷(2017)賜稿,并祝您新的一年身體健康、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投稿文章請按照年刊格式要求和學術規范進行排版,投稿時間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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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教育年刊》編輯部
2016年12月28日?
附年刊投稿格式要求
一、除正文外,要有3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和3至5個關鍵詞。
二、文中注釋一律采用腳注,當頁注碼,樣式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時,注釋前加“參見”,引用非原始資料時,請注明“轉引自”。
四、請規范數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數字并無不妥的就不用漢字表示數字;非直接引用法條的序號請用阿拉伯數字(包括正文)。
五、具體注釋范例:
1、著作、教材類: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頁。
②龔祥瑞:《比較憲法與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255頁。
③佟柔主編:《中國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頁。
④馮大同:《國際貿易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4—6頁。
2、論文類:① 蘇永欽:《私法自治中的國家強制》,載《中外法學》2001年第1期,第93頁。
3、文集類:① 龔祥瑞:《比較憲法學的研究方法》,載《憲法比較研究論文集》(一),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頁。
4、譯作類:① [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吳壽彭譯,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54頁。
5、報紙類:① 張志銘:《現代化與中國律師制度的發展》,載《光明日報》2003年9月23日。
6、古籍類:①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遺書》甲編,第43卷。
7、辭書類:①《新英漢法律詞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頁。
8、網絡資料類:① 鄭成思:《“入世”、知識產權保護與民商法的現代化》,載中國法學網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243,2007年4月29日訪問。
9、英文類:① L.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143.
② See Roscoe Pound, The Spirit of the Common Law, New Brunswick: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9, pp.179-180.
③ I. Seidl-Hohenvelder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2nd ed., Dordrecht: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2, p.125.
④ Joseph Raz, “Legal Principles and The Limits of Law”, 81 Yale Law Journal (1972), p.839.
⑤ H. L. A. Hart, “Jhering’s Heaven of Concepts and Modern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in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269-270.
10、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種:依照該文種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