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6-07 來源:中國憲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xzw
經中國法學會批準,由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河北大學政法學院共同主辦的中國憲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將于2016年10月22日—23日在河北保定召開。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
報到接待時間:2016年10月21日(周五)8:00—24:00。
會議舉行時間:2016年10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會期2天。其中:(1)22日全天、23日上午召開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2)23日下午召開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專業委員會會議,與會代表可自行選擇是否參加。
二、主題:法律體系的合憲性控制
具體研討題目:
1.立法權的合憲性控制
2.憲法與部門法的關系
3.憲法與法律的“立改廢釋”(法律制定與修改對憲法的具體化;法律的合憲性解釋;司法實務中援引憲法的實證研究)
4.“重點領域立法”的憲法基礎(民法典編纂中的憲法問題;刑法修正與憲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警察法修改中的憲法問題;憲法與互聯網法治;憲法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批準)
三、地點:請查閱郵寄紙質版會議通知。
請務必在回執中注明預計到達的線路和時間,以便安排接站。
返程票請自行預定。請勿帶陪同人員,請勿派人代替。
四、論文:參會代表原則上須提交論文。根據常務理事會的決定,自2013年起,年會只將大會主題發言的論文和評議人的評議匯編印刷,其他論文匯編成電子版提供給與會代表。年會論文的提交和評議規則為此相應調整,請參照《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提交與評議規則》(2013年修訂,見本通知附件)。
論文字數以1萬字至2萬字之間為宜,請于2016年9月6日前以附件形式發至會務郵箱,逾期不再接收。為提高工作效率,論文格式請務必按照以下標準處理:
(1)論文內容格式為:正文五號宋體字、單倍行距,腳注小五號宋體字、每頁重新編碼,其他參照《中國法學》或《法學研究》的現行要求處理。
(2)論文word文檔的標題格式為:“姓名:論文題目”,例如“韓大元:憲法文本中人權條款的規范分析”。
(3)發送郵件時的主題為:“姓名+年會論文”,例如“韓大元年會論文”。
為保障作者著作權,論文集電子版以PDF格式發放,僅供與會代表交流使用,請勿對外傳播。
五、回執:請參會代表2016年9月6日前將回執電子版與參會論文一并發到會務郵箱。回執請直接粘貼為郵件正文,不要使用附件形式。
因會議規模較大,未按時提交回執者,可能無法保障接站和會議期間住房。
六、費用:免膳食費;交通、住宿費請自理;請交會務費600元。
七、聯系方式:會務郵箱:xfxyjh@163.com;
聯系人:河北大學政法學院 伊士國、尚海龍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 張翔、于文豪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
河北大學政法學院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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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回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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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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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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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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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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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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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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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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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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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到達線路 (務必勾選) |
□石家莊機場????□保定東站 □保定火車站????□自行前往 |
預計到達時間 (務必勾選) |
10月21日 □上午??□下午 □晚上 |
入住退房時間 (務必勾選) |
入住時間:10月21日??????????□上午?□下午?□晚上 退房時間:10月□23?□24日????□上午?□下午?□晚上 |
||
特別提示:預計到達線路、預計達到時間、入住退房時間請務必勾選,以便會務安排。 |
說明:
1. 請于2016年9月6日前將回執電子版與論文一并發至會務郵箱xfxyjh@163.com,未按時提交回執者,可能無法保障接站和會議期間住房。
2. 郵件主題格式為:“姓名+年會論文”;論文word文檔標題格式為:“姓名:論文題目”。
3. 回執請直接粘貼為郵件正文,不使用附件形式;但論文需以word附件形式發送。
4. 回執電子版可在“中國憲政網-中國憲法學研究會”下載。
附件:
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提交與評議規則
(2013年修訂)
為進一步提高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學術水準和辦會效率,經研究會常務理事會研究決定,自2013年起,年會只將大會主題發言論文和評議人書面評議意見匯編印刷,其他論文匯編成電子版(PDF格式)提供參會代表。因應這一變化,年會論文的提交和評議規則相應調整。
1.論文提交
1.1參會代表應向年會提交符合年會主題的論文。
1.2提交年會的論文應當是未公開發表的論文。在年會后公開發表的,應注明曾提交憲法學研究會年會。
1.3論文應提交至年會通知指定的電子郵箱,研究會秘書處應回復郵件確認收到。
1.4論文應于年會召開至少45日前提交,每年具體提交時間以當年年會通知為準,以保證有充足時間安排論文評議和論文集編輯工作。
1.5只有在年會通知確定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的論文,方可被遴選為年會發言論文;在年會通知確定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期后提交的論文,不能作為年會發言的候選論文。
1.6未在年會通知確定的論文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論文,而希望在年會上進行交流者,請自行打印相應份數的論文并在年會召開前提交至年會主辦方,主辦方可協助分發。
2.論文評議
2.1論文提交截止后,研究會秘書處應按年會主題對論文進行分類,每一類別由一位副會長負責會同其他專家在15日內初步選出本類別的大會發言論文。
2.2研究會秘書處負責匯總各類別論文中初選的大會發言論文,在取得論文作者同意后,提請憲法學研究會學術委員會確定發言人最終人選。
2.3主題發言人確定后,研究會學術委員會應為每位主題發言人確定一位評議人,并取得評議人同意。
2.4以上主題發言人和評議人最終人選的確定工作應在初選結束后10日內完成。
2.5研究會秘書處向評議人提供被評議論文的電子稿,評議人應認真閱讀并撰寫書面評議意見,在10日內提交至研究會秘書處。
2.6如因特殊情況,已經確定的會議主題發言人和評議人無法參加會議,應在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研究會秘書處。
2.7年會主辦方在會議召開前將主題發言人的論文及評議人的評議意見匯編印刷,并將在論文提交截止日之前提交的論文匯編,制作年會論文集電子版。
2.8會議報到時,年會主辦方和研究會秘書處應告知每位主題發言人和評議人所在的研討單元、會議地點以及發言時間。發言人和評議人應準時參與所在單元的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