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5-09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4月16日,“轉型時期的民法典編纂”學術研討會在西南政法大學舉行
由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和中國民法學研究會主辦,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和創新型國家建設法治研究院承辦的“轉型時期的民法典編纂”學術研討會于2016年4月16日在西南政法大學舉行。有來自國內各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40余位專家學者參加研討。除圍繞“轉型時期的民法典編纂”問題的主題報告外,研討會另分為三個單元對“民法典編纂的基本問題”、“民法典的體系結構”和“民法典的具體制度”等論題進行了深入討論。
20世紀90年代蘇聯解體以后,獲得獨立的原蘇聯各加盟共和國和東歐及亞洲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紛紛放棄計劃經濟體制,并重新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這些轉型國家20余年頒布施行民法典的經驗和教訓,對于目前同樣處于向市場經濟過渡的中國民法典的制定無疑具有借鑒意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次研討會即嘗試從比較法的視角審視中國當前編纂民法典可能存在的問題,并探討解決辦法。
有學者認為,21世紀的中國民法典,應高舉私人權利大旗,并發揮其憲法功能,將憲法規定的個人基本權利落實在以維護私權利為主要功能的民法典之中。但也有學者認為,制定中國的民法典不應超越時代的歷史條件,適當的中國特色還應保留。過去二十年其他原社會主義國家制定的民法典并非都是成功的經驗,也有挫折合適宜之處,應當避免。
但是,也有學者指出,當前中國的社會條件對于制定一部符合時代要求的民法典尚存在諸多不足,包括民事主體還不完全平等、“其他組織”主體定位不明晰、國企行業壟斷、戶籍制度對遷徙自由的限制、財產權不明晰、私權利未能充分得到保障等,都需要克服。因此,在制定民法典過程中應當聽取多方意見,發揚民主立法精神,提倡科學立法。只有這樣,才能制定出一部既體現中國特色,又符合時代精神的21世紀世界最新最先進的民法典。
與會專家學者合影
以比較法為視角關注當下熱火朝天的中國民法典編纂,或將是另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