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9-01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att2014
8月31日上午,《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6年第25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
2016年8月31日上午,《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6年第25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研討會由中國法學會任海泉副會長主持。
任海泉副會長主持研討會
任海泉副會長在主持研討會時指出,今天召開的《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是中國法學會2016年第25期立法專家咨詢會,組織法學法律界專家學者對《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提出修改的意見和建議。《民用航空法》自1996年3月實施,至今已有20年的時間,進行修訂很有必要。根據民航業及民用航空國際公約、相關立法與實踐經驗, 對我國《民用航空法》進行必要的修訂,對于促進民航業的依法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像航空承運人責任制度、旅客消費者保護制度、航班延誤責任限額、不循規旅客處罰制度、航空電子商務法律制度、航空事故調查制度、民用航空器留置權等問題,近年來不僅民航業廣泛關注,社會關注度也很高。希望大家解放思想,暢所欲言,深入研討,為國家立法工作貢獻出法學法律界的智慧,從而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林一英,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法制司交通處樊春麗參加會議。研討會開始前,中國民用航空局政法司郭仁剛副司長介紹了《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考慮。
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西北政法大學副校長王瀚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原副主任、巡視員扈紀華同志,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劉莘教授,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東方航空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郭俊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龍衛球教授,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惠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律與政府管理學院院長王建文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程嘯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陰建峰教授,華東政法大學國際航運學院袁發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朱子勤教授,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董念清教授,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李群總經理,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國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高峰律師等專家學者參加會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梁鳳云審判長,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法學院副院長杜勤副教授提交了書面修改意見。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現階段對《民用航空法》進行修訂是非常必要的。修法應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制約我國民用航空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為促進民航業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修法應嚴格遵守我國締結或加入的國際公約,應符合國際民航發展趨勢和各國通行立法實踐;同時,應注意與《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侵權責任法》《物權法》《刑法》等國內立法保持協調一致。專家學者建議從法律的名稱、立法定位、空域管理體制、行政許可與處罰的程序、民用航空器物權、國際公約與國內立法的關系、航空承運人責任制度、賠償責任限額、框架結構和文字表述等方面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彭伶副主任
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航空法學研究會承辦。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參加會議。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聶穎副會長,中國民用航空局政法司法規處吉大鵬處長和蔡悅,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成果應用處孫立軍副處長,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法規標準所趙勁松副研究員和李亞凝助理研究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中國法學會作為我國核心法治智庫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國家立法活動,同時也為了更好地為廣大法學法律專家學者提供學術報國的平臺和渠道,中國法學會于2015年1月創辦“立法專家咨詢會”,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委托或公開征求意見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草案)進行研討。中國法學會又從2016年第1期開始推出網上“立法咨詢意見征集平臺” 。中國法學會根據線下立法專家咨詢會的現場發言和線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議整理形成更加翔實的《專家咨詢報告》,供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參考。自2015年1月以來,中國法學會已經組織了60余場專家研討會暨立法專家咨詢會。會議形成的《專家咨詢報告》,逐期呈報給有關中央領導和立法機關,收到了顯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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