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2-13 來源: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秘書處 責任編輯:xzw
2015年2月10日下午,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法治周末報社、中國公益訴訟網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了2014年(第四屆)“中國十大公益訴訟”專家評選暨公益訴訟發展研討會,與會專家現場評出“江蘇泰州億元環境公益訴訟案”等“2014年中國十大公益訴訟”,并就公益訴訟的制度完善與實踐發展進行了深入研討。研究會秘書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軒主持了會議,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騏和法治周末副總編輯馬霄雷作開幕致辭,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主任)吳革作會議總結,研究會部分常務理事和理事作為專家參與點評和研討。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姚紅、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法理學研究室副主任賀海仁、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孫國瑞、北京市公益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蘇號朋、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譚秋桂、中央財經大學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許冰梅、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兼督促與訴訟部部長馬勇、全國律協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等作為專家評委出席會議并發表了各自的觀點。清華大學法學院案例法研究中心、中央財經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北京理工大學司法研究所等單位協辦會議。
自成立以來,案例法學研究會一直關注案例指導制度、影響性訴訟、和公益訴訟的發展并積極參與相關制度建設和司法實踐。繼今年1月21日成功舉辦“中國影響性能夠訴訟評選十周年論壇”之后,即面向司法實務界、律師界、法學界及社會公眾征集2014年中國十大公益訴訟候選案例,提出候選案例的具體要求:①屬于民事公益訴訟或行政公益訴訟(以個人、法人名義提起但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亦可考慮);②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并主要在2014年度進行審理(已作出終審判決或一審判決的優先考慮;特別重大的被法院拒不立案的公益訴訟亦可考慮);③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一定社會影響或在局部地區、局部領域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結合部分公益機構和網友推薦,研究會對數十起發生或主要形成于2014年的公益訴訟案例中進行整理,由研究會組織部分專家遴選出20個候選案例。經2月10日與會專家現場評選,最終評定”2014年中國十大公益訴訟”如下:
1.江蘇泰州億元環境公益訴訟案
2.福建仙游全國撤銷父母監護權第一案
3.徐為訴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復醫院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
4.鄒宗利訴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拒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5.高名迎、鄭雨福訴福建平潭公安局因強制拆遷非法拘留案
6.律師聯手起訴金龍魚等品牌轉基因食用油標識不清案
7.福建閩侯“環境難民”集團訴訟案
8.河北如果愛公司訴民政部信息公開案
9.董正偉訴國家鐵路局公開火車票退票費成本信息案
10.中華環保聯合會訴譚某、方某環境污染責任案
在研討會上,各位專家就新鮮出爐的“十大公益訴訟”逐一進行了點評,并就公益訴訟的制度完善與實踐發展進行了深入研討。與會專家普遍認為,長期以來中國公益訴訟在缺乏法律規范和司法支持的環境下艱難而頑強地生長著,2013年寫入公益訴訟之后的《民事訴訟法》似乎并沒有改變公益訴訟的困境,立案難的問題似乎更加突出;但進入2014年,隨著修改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相繼頒布實施,以及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對公益訴訟制度的強調,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相繼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和通過環境公益訴訟司法解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2014年12月4日),公益訴訟主體資格和公益訴訟受案范圍不斷得以拓寬,公益訴訟迎來了相對樂觀的發展前景,當選的“十大公益訴訟”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制度建設意義。此次會議是自2011年以來法律界舉辦的第三屆十大公益訴訟專家評選與公益訴訟研討會,也是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規定的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實施以來業界舉辦的首次評選研討活動,在我國公益訴訟發展史上具有較為重要的意義。與會專家呼吁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大力發展公益訴訟的精神,對公益訴訟采取更加開放的態度,進一步擴大公益訴訟的主體范圍和受案范圍,積極解決公益訴訟“立案難”、“取證難”、“勝訴難”等實踐問題,逐步實現公益訴訟的健康有序發展。法治周末、法制晚報、經濟參考報、南方都市報、搜狐網、財新網、民主與法制時報等媒體對會議作了報道。
此前,為推動公益訴訟制度發展,總結公益訴訟司法經驗,探討公益訴訟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案例法學研究會和中國公益訴訟網、民主與法制網、法治周末報社、北京理工大學司法研究所、中央財經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等機構于2011年-2013年連續三屆成功舉辦了“中國十大公益訴訟專家評選與公益訴訟發展研討會”,分別評選出2011、2012、2013年度中國十大公益訴訟,推動了公益訴訟在中國的立法進程和司法實踐。第一屆(2011年)評選系由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張衛平教授倡導并參與,由中國法學會民主與法制網和中國公益訴訟網聯合主辦(當時的案例研究專業委員會實際支持)的,至今已連續舉辦四屆,產生了良好的傳播效應和社會影響.以下是20111年至2013年主辦單位評出的三屆“中國十大公益訴訟”:
(一)“2011年中國十大公益訴訟”:
1.劉云訴湖南省地質礦產勘探開發局因色盲被拒錄公務員案
2.楊某訴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垃圾短信侵權案
3.美國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溢油污染損害賠償案
4.劉家輝訴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打折票不能退改簽案
5.李燕訴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和科技部政府信息公開案
6.“自然之友”、重慶市綠色志愿者聯合會等訴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云南省陸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鉻渣污染環境賠償案
7.林莉紅訴深圳海關收繳其境外所購圖書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案
8.中華環保聯合會訴修文縣環境保護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案
9.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訴深燃石油氣有限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10.鄭衛寧、劉海軍訴深圳航空有限公司拒載殘疾人侵犯平等權及人格尊嚴案
(二)“2012年中國十大公益訴訟”
1.當當網取消消費者網上定單違約案
2.殘障人士促進“殘疾權益”系列訴訟案
3.公民個人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第一案
4.乘客訴南航航班延誤案
5.公民“被乙肝”失去公務員錄取資格案
6.因上訪“被精神病”訴精神病收治案
7.市民訴請公開公交卡巨額利息去向案
8.大學生申請公開“微笑局長”工資案
9.女大學畢業生訴巨人教育就業性別歧視案
10 首例消協作原告打贏3元錢公益訴訟案
(三)“2013年中國十大公益訴訟”
1.王錄春訴財政部拒絕公開民航基金信息案
2.董正偉、周筱贇訴鐵道部拒絕公開12306訂票網站招標詳情案
3.吳有水訴廣東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拒絕公開社會撫養費信息案
4.任堅剛訴超彩鈦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污染案
5.劉菲訴北京市房山區公安局計生捆綁不上戶違法行政;
6.劉明訴中國移動長沙公司流量清零霸王條款侵犯消費者權益案
7.中華環保聯合會訴海南天工生物工程公司環境污染案
8.莆田綠萌濱海濕地研究中心訴防城港市環保局拒絕公開環評信息案
9.南京“天下公”文化公司訴蘇州莫泰酒店有限公司因維穩導致違約案
10.北京市豐臺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訴福建省林業廳向“歸真堂”公司活熊取膽違法頒發許可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