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9-01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xzw
在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二〇一六年年會開幕式上的講話
中國法學會 張鳴起副會長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大家好!非常高興與大家一道參加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2016年年會。我謹代表中國法學會,向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工作在能源法理論研究和實務工作一線的各位代表致以誠摯的問候!向為本次會議召開提供大力支持的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及中國節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謝!
能源是國家經濟的重要支撐,也是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源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的歷史時期后,引領經濟新常態、落實發展新理念,對能源法治建設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強能源法相關問題研究,推進能源立法發展,不僅是促進能源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要求。因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布局的大背景下,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國家的各項事業都應有法可依,依法運行。能源法研究會是中國法學會所屬的一個地位重要、奮發有為、堪當重任的研究會。在過去一年中,能源法研究會在中國法學會、國家法制部門和能源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踐行“服務于國家的能源立法、服務于能源法的法理研究和學科建設、服務于會員單位的法律實務”的“三個服務”辦會宗旨,在《能源法(送審稿)》修改完善、能源單行法修改和能源立法后評估等方面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為推動能源法治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能源法研究會在2014年順利完成換屆之后,在石少華會長的帶領下,經常務理事會討論制定了研究會五年發展規劃,明確研究會的戰略目標和行動指南。這一做法被中國法學會作為成功經驗在主管法學社團和所屬研究會中進行推廣。
同志們,當前我們正處在能源法治建設的歷史性節點上,面臨著能源結構調整、體制創新、總量控制、效率提高等多項重大任務。“十三五”規劃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在能源領域提出要實現“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建設現代能源體系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全面加速發展清潔能源”的目標。實現能源重大改革應于法有據,為能源革命提供法律保障,是黨中央對能源改革發展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每個能源法工作者的時代使命。借此機會,我談幾點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要發揮優勢、抓住機遇,進一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能源法律體系建設。能源法研究會為《能源法》制定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很有價值的報告。希望研究會再接再厲,在《能源法》送審稿的基礎上,按照“十三五”規劃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加快推動能源立法,抓緊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能源法律體系。能源法是國家能源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國家的能源戰略、能源規劃和能源政策都應當在能源法律體系框架中予以體現和實現。通過法律規范能源行為,實現綠色發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能源法律體系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在一些重要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很大不足,如有的方面還存在立法缺失、有的法律位階偏低,一些法律操作性不強等等,能源法律體系在結構、內容和協調性等方面仍然有所欠缺。希望研究會能夠發揮優勢,進一步促進能源法律框架體系的建立健全。要注意現實問題與長遠發展的結合、借鑒國外與立足本土的結合、理論研究與可操作性的結合,將能源管理、能源服務,能源法與其他法律的協調、國際能源合作等方方面面都考慮的周全長遠,切實通過完善立法實現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提高能源效率、保護生態環境、履行國際義務的作用。
二要突出大局意識、服務意識、擔當意識,把握能源法研究發展的方向,為能源革命和能源法治建設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我們當前正處于能源供給側改革不斷加速,能源生產布局調整和優化,傳統能源技術升級,清潔能源、分布式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不斷增加,新的能源需求樣態不斷發展,控制能源需求總量、提高能源效率、深化對外合作不斷深入的能源發展新形勢下,本次年會的主題“新形勢下的能源立法”非常契合當前的形勢和需要。隨著新形勢的發展,能源法研究的視野和方法也進入一個新的時代,能源法研究正面臨著跨越式發展的契機。能源法研究會應當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在學術研究中不斷回應新形勢下能源法研究的時代要求。例如,研究會要響應國家頂層設計,以“一帶一路”戰略統領能源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全球能源治理,為我國拓展能源國際合作提供高端專業服務和智力支持。能源法研究會作為“產學研政律”一體化的專業學術團體,要繼續發揮自身特點優勢,加強與實務部門、科研院所和相關研究會的協同合作,不斷提升成果轉化能力,集中優勢力量服務大局,積極發揮學術引領和法律服務的作用,把研究會建設成為具有鮮明特色的新型智庫。
三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能源安全領域重大問題開展前瞻性、針對性、儲備性的研究,為我國能源安全法治化做出貢獻。能源安全關系國家命脈、經濟發展和民生福利,是國家發展戰略的核心板塊。近年來,我國在能源安全領域做了許多工作,成效很大,例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體制機制,修訂了《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2015年11月還成立了國務院安委會專家咨詢委員會能源專業委員會等。這些都體現了國家對于能源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中國法學會也應有關部門的要求,先后組織召開了《原子能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草案)》等專家立法咨詢會。但相對能源發展的其他方面,能源安全發展還存在一些基礎性、體制性的不足,是能源發展中的短板之一。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加快推進,能源安全生產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日趨明顯,呈現出新趨勢、新特點、新規律,尤其是“十三五”期間,國內外發展環境更加錯綜復雜,外部環境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國內經濟發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仍然突出,面臨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惠民生等多重挑戰。當前的能源安全的工作現狀和法治化水平與中央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還存在著很多差距。希望研究會在這方面多做一些貢獻。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對能源安全工作的智力支撐作用,在研究上要進一步深入,豐富能源安全的內涵和外延以及制度研究,為我國在國際能源安全合作中更好發聲提供支持;在工作中要針對能源安全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環節等主動開展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同時還要結合實際,積極參與能源安全的實務工作,掌握第一手經驗和資料,提高研究成果的指導性和操作性。
四要促進能源法學科體系建設,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學術理念、學科范式、學術資源和學科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要求,“要以我國實際為研究起點,提出具有主體性、原創性的理論觀點,構建具有自身特質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要從學科建設做起,每個學科都要構建成體系的學科理論和概念。要實施以育人育才為中心的哲學社會科學整體發展戰略,構筑學生、學術、學科一體的綜合發展體系。”如果從上世紀八十年代算起,能源法研究在我國已經有三十多年的歷史。但是與其他傳統優勢學科相比,能源法的學科積累仍然相對薄弱,總體影響仍然有待提升。有影響力的學術專著和論文數量還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求,學科范式和學科體系尚不成熟,研究隊伍建設仍需加強。學術的發展,學科的建設,既要有量的積累,又要有質的突破;既要有時間積淀,又要有集中發展;既要有體系構建,又要有問題研究。希望大家能抓住當前的有利機遇,努力打造有中國特色的能源法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人才培養體系和教材體系。要創新工作機制,創造更有利于學術創新和繁榮的氛圍。
同志們,從現在到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能源發展轉型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為貫徹落實中央部署,推動能源創新發展、安全發展、科學發展,需要能源法研究會擔當起時代重任。解決我國能源領域的諸多重大問題需要構建完備的能源法律體系,回應時代發展的需求需要加快能源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提高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需要開展扎實深入的能源法學研究。希望大家能借這次年會之機,展開廣泛的、有針對性的研討和交流,產生共鳴,激發靈感,砥礪學術,共同為能源法學研究的繁榮和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最后,預祝本次年會取得圓滿成功!